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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資歷認可 - 進出口業 資歷證明

資歷證明

過往資歷認可以行業工作年資及相關工作經驗(與申請認可單元組合的能力相符的工作經驗)資歷作為資歷確認的先決條件,確認每個能力單元組合的能力所需的行業年資及相關經驗資歷由相關的「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訂定。申請人須按要求提供行業工作年資及相關工作經驗資歷證明。

年資及資歷的計算方式為累計總年資,毋須是連續性的年資。

年資證明文件必須由僱主或其受托人(如部門主管或上級)簽發。假如未能提供僱主證明文件,可以提交其它證明文件,例如由註冊商會或工會簽發的工作證明書,稅單,糧單,公積金證書,或自僱人士的商業登記證明等作為參考。

 每個能力單元組合所要求的行業工作年資及相關工作資歷已詳列於相關的能力單元組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