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科目成绩不合格,经主考委员会批准后,可准予重考一次,但须缴付重考费,及重考科目之上限不得超过课程规例所列。

注:1.  如欲申请科目豁免,学员必须於报名时提交申请。
          2.  如遇特殊情况,本院保留调整课程/科目细则如上课时间、地点、任教导师、学费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