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管治
学院董事局
学院透过学院董事局及持续专业教育及终生学习委员会,制定总体政策,以及行使香港大学的管治。大学校董会授权成立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担保有限公司,以管理学院基金辖下的资源。此公司乃属非牟利性质的团体,获《税务条例》第88条确认为公众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并豁免缴税责任。此外,此公司亦获《公司条例》豁免使用「有限公司」一词作为公司名称的任何部份的规限。
代表香港大学的成员包括:
- 张翔教授 (香港大学校长)
- 何立仁教授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董事局主席 及 香港大学副校长)
- 香港大学 通常由香港大学教务长代表
- 劳同声先生 (香港大学财务处长)
- 李经文教授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院长)
董事局由上列成员委任,负责制定学院资源调配政策,委员包括:
主席 |
何立仁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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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陈应城教授 |
招卓敏女士 | |
赵启聪医生 | |
赵宝贻教授 | |
李经文教授 | |
劳同声先生 | |
文頴怡女士 | |
谭张翠芬女士 | |
田之楠教授 | |
谢国生博士 | |
黄思齐教授 | |
王于渐教授 | |
胡国强先生 | |
杨光先生 | |
秘书 |
祁乐彬博士 |
持续专业教育及终生学习委员会 (CPELL)
学术质素保证及提升
教资会质素保证局第三轮质素核证
教资会质素保证局副学位课程质素核证
国际学术质素评审
港大检讨